凡学道出巡各处,棍徒云集追随,专体探富家子,有谋钻刺者,多方献门路,以图蛊骗。或此路不售,后一帮,又生一端以投,年年有堕其术者。但受骗之家,羞以告人,故后次人又蹈之。有一学道考选至公,不纳分上,忽一棍自言能通于道者,人不之信。棍曰:“此道爷自开私门,最不喜人央分上。前途惟对手干者,百发百中,但人不敢耳!如真肯干者,但要现银,彼当面接之,可稳保成就。”
赵甲问曰:“从何处献之?”
棍曰:“候退堂后,先用手本开具某县某人,银若干,求取进学,彼肯面允,便进上银,如不允,银在我手,彼奈我何?”
赵甲曰:“我要在旁亲看。”
棍曰:“自然与你亲看,学道的二门其缝阔一寸,从外窥之,直见堂上,任你看之。”
赵甲曰:“若道肯亲手接银,吾敢投之。”
即写手本,以手帕包银二百两,作一封。下午出堂,往道前候之。棍曰:“要二包过门银。”
甲付与之。将退堂之际,棍以银与手本,挨入堂去。嘱甲曰:“才封门时,即要在门缝来看。”
及道退堂后。甲于二门缝中看,见道仍旧纱帽员领而出,棍先以手本高递上,一门子接进,道展看了,笼入袖中去。棍又高擎一封银上,道顾门子,门子接上银,道一看即转身,门子随后捧银包而入。棍趋至二门,隔门谓甲曰:“好了!好了!事已妥矣。你见否?”
甲应曰:“我亲见了,果是自接。”
棍曰:“今夜不能出,我你须在门内外宿矣。”
甲曰:“但得事妥,不吃晚饭亦好。”
次日,开早门,棍与甲方同出,即到甲店拜贺,甲大设席待之。”
棍曰:“高取后须厚谢我。”
甲曰:“加一谢是定规。”
不加亦不减矣,此为信棍之戒。
后揭晓日,本生无名,棍查不见踪,方知前受银之道,乃此棍先与宿衙人套定,盖妆假道也。二门望入堂上,虽可亲见,终是路遥。那见得真,故落此棍骗而不知。若真道自接银,何必衣冠出?何必堂上递手本?又何必堂上交银?独不可私递手本乎?况堂上有宿衙人役,岂私受银之地。此村富不识官体,故以目见为稳,不知与你目见,正所以骗你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