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邦材,广东客人,富冠一省,为人骄傲非常,辄夸巨富。
出外为商,无人可入其目。一日,在湖州买丝一百担,转往本省去卖。在杭州讨大船,共客商二十余人同船。因风有阻,在富阳县五七日。其仆屡天早,争先炊饭,船中往来,略不如意,辄与众斗口。众皆以伙计相聚日短,况材亢傲而相让之。其仆亦倚主势,日与众忤。在邦材当抑仆而慰同侪可也,反党其仆,屡出言不逊,曰:“你这一起下等下流,那一个来与我和。”
动以千金为言。又曰:“一船之货我一人可买。”
如此言者数次,众毕不堪。大恨之时,有徽州汪逢七,乃巨族显宦世家也,不忿材以财势压人,曰:“世长势短,辄以千金为言。昔石崇之富,岂出公之下哉,而后竟何如也。”
材怒其敌己,曰:“船中有长于下流者,有本大于下流者,竟无一言,你敢挺出与我作对,以丝一百担价值数千金统与你和。”
逢七骂曰:“这下流,好不知趣,屡屡无状,真不知死小辈也。我有数千金与你和,叫你无命归故土。”
二人争口不休,众皆暗喜汪魏角胜,心中大快。有爱汪者相劝,各自入舱。次日李汉卿背云幸得汪兄为对。材听之,乃骂汉卿,而及逢,语甚不逊。大都材出言极伤众,众不甘,而忿恨曰:“一船人却被一人欺,我等敕血为盟,与他定夺。”
逢七曰:“众等帮我,待我与他作对,以泄众等恨也。他有丝一百担,众助我打他半死,他必去告状,我搬他丝另藏一处,留一半方好与他对官。将其底帐灭之。他若告我,众不可星散,坚言证之,即将他丝卖来与他,使俗云穿他衫拜他年。斗殴之讼,岂比人命重情。”
众曰:“说得是。我等皆欲报忿。”
戒勿漏泄。
布谋已定。逢七乃与材在船中相欧数次,材极受亏,奔告在县。状已准矣。逢七将材丝挑去一半,藏讫,以材买丝底帐,各处税票悉皆灭矣,自己货发落在牙人张春店内。材上船,见丝搬去,乃大与逢殴,即补状复告抢丝五十担,以一船客伙稍公作证。逢七以猪血涂头,令二人抬入衙内,告急救人命事抵。
即将银一百两投本县抽丰官客,系本县霍爷母舅。材将银一百五十两投本县进士魏贤及春元九位。逢七又将银二百两,亦投此数人。进士魏贤等,先见本县为魏,又后催书言辞支离,两下都不合矣。及审一起干证,稍公齐说相殴是实,未见搬丝。
本县判断,担丝情捏,只以争殴致讼,俱各不合。材不甘又赴本道告,批与本府推官陈爷,审问二人,俱有分上,依县原审回招。材又奔大巡军门各司道告,及南京刑部告,然久状不离原词,皆因原断二人争讼。
一年许,材前余丝皆已用荆材叫一亲兄来帮讼,带银五百余两,亦多用去。材又患病店中。家中叫一亲叔来看。其人乃忠厚长者,询其来历,始知侄为人亢傲,乃致此也。众客商出说,此事要作和气处息,各出银一百两,收拾官府,内抽五十两,与材作盘费之资而归。材归,自思为商之日,带出许多财物,今空手回家,不胜愤郁,且受合家讪詈,益增呕气,未几数月,发疽而死。
噫!邦材以巨富自恃,想其待童仆与乡人也,酷虐暴戾,人皆让之,酿成桀傲之性,是亢极而不知返者也。一旦出外为商,井蛙痴子,眼孔不宏,呶呶贯钱,知有己而不知有人,口角无惩,致逢七等忿而布谋,搬丝诘讼。始自挟其财多,可投分上凌人。意谓逢七等,皆在其掌股玩弄矣。殊知县府道司刑部遍告,财本俱空,皆不能胜。斯时也,羝羊触藩,抑郁成疾,悔无及矣。非伊叔见机收拾归家,几郁死于外,作他乡之鬼矣。谦受益,满招损,自古记之。故匹夫胜予,无以国骄人,圣人之训三致意焉。即王公大人,矜骄贾灭,比比皆然,况夫么么之辈乎。即庭闱密迩,傲惰而辟,已为非宜,况处羁旅之地乎。为商者寄寡亲之境,群异乡之人,刚柔得中,止而严明,尚恐意外之变,而可以傲临人乎。故曰:“和以处众,四海之内皆兄弟;满以自骄,舟中之人皆敌国。”
商者鉴此,可以自省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