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哉干支,生物之始,本乎天地,萬象宗焉。
太易生水,未有氣也。太初生火,有氣未有體也。太始生木,有形未有質也。太素生金,有質未有體也。太極生土,形質俱有也。此乃生物之始,本乎天地之物。所以五行之生,水數一,火數二,木數三,金數四,土數五,五行即成質,而太極既混沌,一判渾胎,渾輕清爲天,重濁爲地。二氣相成,此而成天,且日月星辰,山川草木,人民魚龍禽獸,萬物宗之而生是也。
陰陽變化之機,時候淺深之用。
以地爲陰,以天爲陽,言陰陽交合,而能生物。如人之婦與夫合,而生子,謂之變化之機。時謂四時,而分春夏秋冬,以三時爲一春,三時爲一夏,三時爲一秋,三時爲一冬,以三爲三個月,以十二時爲一日,三十日爲一月,十二月爲一年。一時有八刻,每時初刻,初一刻之分,故有淺深。候乃五日一候,每月三十日,分作六候,一年共計七十二侯,如正月工風解凍,蟄蟲始振,魚陟鯛冰,獺祭魚,雁北鄉,草木萌動之類是也。故有淺深之用。
故金木水火土無正形,生剋制化,理取不一。
水能生木,木能生火,火能生土,土能生金,金能生水,此生生不絕之義。金能剋木,木能剋土,土能剋水,水能剋火,火能剋金,此取制化之義。雖無形之可觀,其變化之理無窮。
假如死木,偏宜活水滋濡。
木之枯者,謂之死。賴水生之,得沾濡譯,可以複生。假若逢金則剝削矣、逢火則焚盡矣,得水濟之,逢春剛榮。故云偏宜活水。理亦然矣。
譬若頑金,最喜紅煙鍛煉。
庚辛金生於秋月,無火制伏者,謂之頑金。無金之質,本堅剛之物。人稟之性主義,有剛果毅然卓立。若要成器,必得洪爐丙丁之火,鍛煉操持成物,方能用之於世。如無丙丁制之,俗云一塊鐵,不堪用也,故曰頑金。
太陽火,忌林木爲仇。
太陽,日也,屬火,居午位。爲人之德,諸星爲敢犯,惟忌木星,春夏之木爲林木也,正謂春生夏長,木之茂盛,蔽日之光,故云忌林爲仇。若夫秋木凋零,冬木全落,其葉不能蔽日之光,此言丙火生於春夏,通木盛者忌之,秋冬不忌。
棟梁材,求斧金爲友。
甲木,爲梁棟木也。夫梁之木,必得斧斫削雕刻,然後方可成。斧斫者,庚金也,以斧斫喻之,而取象此言甲木生春,須得庚剝削,然後有貴。若生於秋,則太過,恐傷之不爲貴矣。且主筋疼骨病之病。
火隔水不能熔金。
夫金生於秋,棲身旺之地,雖得丙火以陶熔,方可成器而貴。四柱又見壬水,以剋其火,則火不能熔金,使其金仍爲堅剛之氣,亦不可以言貴。若無羈絆,當爲從此而論可也。
金沈水豈能剋木。
且如甲木喜庚金爲煞,若有金,又在申子辰之局,謂之金沈水底,水盛金沈,安能剋其木哉?此爲遇而不遇之名象也。
活木忌埋根之鐵。
活木,無根之木,陽木也。若遇水旺有根,且能傷木,金剛傷身,自身受制於人,寧得爲福哉?若有丙火制金,可以言福。
死金嫌蓋項之泥。
此言金質之弱,又遇土金,是謂土重而金遭埋沒之故。如以金爲主,歲月時又見戊己,支可以連辰戍丑未之方是也。此象主一生被人壓伏,未可以通達斷之。
甲乙欲成一塊,須加穿鑿之功。
甲乙之木,生於寅卯辰之方,爲之一塊,比爲曲直仁壽之格局也。
壬癸能達五湖,蓋有並流之性。
水至於亥子丑之地,乃爲湖海,則爲會局,其性相並,得汪洋之勢。此等生人,有福有重才智士也。
樗木不禁利斧。
樗,朽木也,質性材弱,言甲乙之木,生於秋金之地,則傷其身,當以不美。東方之運大美,更遇西方已矣.
真珠最怕明煙。
此當作庚戌辛亥生人,遇丙寅丁卯是也,合者非謂此論。蓋庚戌辛亥者,納音爲釵釧之金,所以怕丙寅丁卯爐中之火,非專以金怕火論也。若壬申癸酉劍鋒金,又喜明爐也。
弱柳喬松,時分衰旺。
壬午癸未爲楊柳,至於五六月將衰矣,謂之弱柳,柔軟之名象,生於春謂之盛。喬松者,庚寅辛卯松柏木也,生於春謂之喬松。此言木之盛衰,與論他木不同也。
寸金尺鐵,氣用剛柔。
寸金言其微弱,尺鐵言其剛健,此可審氣候之淺深而用也。柔者用土以資之,剛者用火以制之,可以言福。
隴頭之土,少木難疏。
戊寅己卯城頭土也。寅爲艮山,非浮薄土。既爲山,雖得木以流之,木少與山不相稱,故得均平,方見山林之秀。以人類之,則有福矣。
爐內之金,濕泥反蔽。
金賴土生,又云濕泥反蔽,何也?假如丙寅丁卯爲爐,且壬寅癸卯爲金箔,其力甚薄,又在紅爐之內,反爲掩閉。
雨露安滋朽木。
木至午而死,至未而入墓矣。雖有雨露,安能得生,終爲不達之象。
城牆不産真金。
城牆之土,陽土也。惟能堤防水之泛濫,豈能産物乎?猶人之積土成陂,雖産者惟草木而已,安有珍金者乎?
劍戟成功,遇火鄉而反壞。
美如劍拔,賴火以成其器。倘若這至南方,重見丙丁,此爲之太過,反傷其撾,故云反壞。
城牆積就,至木地而愁剋。
城牆虛浮之土,遇木多則剋之,或裂或傷,豈能當其傷哉?
癸丙春生,不雨不晴之象。
癸者,陰水也。在天爲雨露之水,在地爲泉石之水。丙者,陽火也。在天爲太陽之象,在地爲爐中之火,故生於春月,二月相兼,欲雨而不雨,欲晴而不晴,各有進退之狀。人命稟此之象,亦將以爲不顯不達之人。
乙丁冬産,非寒非暑之天。
乙木者,陰木也。丁火者,陰火也。乙木在天爲丹桂,丁火在天爲星,生於冬月水盛之地,水不能剋,所以不能爲寒不暖之象,正得比和之義。
極鋒抱水之金,最應離爐運鐵。
爐者,火也。言金剛無火制,即爲鐵也。安得成器而言之,當作無用之物可矣。運至陶熔之地,可以爲用。
甲乙遇金強,魂歸西兌。
西方金旺之地,甲乙生於秋天,正以金爲斧斫,苟無火制,則其身喪矣,故曰魂歸西兌。
庚辛逢火旺,氣散南離。
此爲庚辛夏長,丙丁得位。如人日主,以庚辛受丙丁之鍛煉。則身受制太過。苟無土以生身,無壬癸以制火,則身無所賴,安可以福論之。順支運行西北,可言發一運之財。
土燥火炎,金無所賴。
土生火盛之地,則身已爆矣。則己身所以暴躁,不能安逸,何暇生金?且金之母燥急,其子亦無所賴,理之然也。
木浮水泛,火不能生。
陽水無根之木,生於冬三月,則水溢矣。經云:水泛木浮者陽木。譬如木浮水上者則濕,豈能生火哉?主飄蕩湖海之象。遇土堤防,可以言福,若運行西北,不爲美矣,見東南可以興隆。此爲身弱者,則喜水多,未免有淫濫之譏。
九夏熔金,安制堅剛之木。
九夏者,四五六月九十日也。謂之九夏,且如庚辛生於九夏,丙丁之地,火旺太甚,金弱則熔化矣。己身受制,如行東方財運,則不能勝任,不可以言富貴矣。遇壬癸濟之爲美。
三冬濕土,難堤泛濫之波。
三冬者,冬季三月也。如土生於三冬,且冬令屬水,土弱水盛,安能塞其巨流?反爲傷身之害矣。行東南運,可以濟生,遇土運可以發福,無此二者已矣乎。
輕塵撮土,終非活木之基。
此爲土輕木盛之論。此言一撮土之多,不能爲山,安任其活木乎?且木賴土培,土少木盛,則瘦損矣。其爲貧乏之象。
廢鐵銷金,豈能滋流之木。
言金遇休囚之地,則已廢矣,焉能有生水之力。此謂自己血脈消耗已盡,不能與他人爲母,亦主貧寒之象。
木盛能令金自缺。
此言木多金少,不能制伏。謂人自己身旺,官殺輕微,反傷之也。亦剋太過之謂。
土虛反被水相欺。
土虛於亥子丑,水盛土虛,此爲不及之論,尚言富貴哉。
火無木則終其光。
火賴木生,木爲火之母,火爲文明之象。若無木生之火,安得有光?雖得子母相依,共發光輝,以顯揚於天表可也。
木無火則晦其質。
如木生人,稟東方一路之秀氣。柱中須見火,則顯其身,且火、木之子也,如人有根本,賴子以顯揚,以生光輝,理亦然也。
乙木秋生,腐朽摧枯之易也。
乙木,陰木也。自夏至後,六陰皆生,雖枯朽之時,不能摧其根也。須金盛能生水,水生木,有生生不絕之理也。但恐土多助殺,傷身之患也。
庚金冬死,沈沙墜海豈難乎。
庚金生於巳,而死於子。子爲水旺之處,湖海之汪洋,況金又能生水,而使其身沈於水鄉,不能見用於世。主爲人寒薄,骨肉無依之論也。
凝霜之草,豈用逢金。出土之金,不能勝木。
此二者氣尚未足,故不能任其力也。
火未焰而先煙。
此言初生之火,未乘旺而發泄其氣,蓋有土多之故也。
水既往而猶濕。
此言水之盛溢,雖死已盡,尚有餘波,主有智謀餘足之家。
大抵水寒不流、木寒不發、土寒不生、火寒不烈、金寒不熔,皆非天地之正氣也。
上謂五行生非其時,況人稟之,亦猶是也。且水寒不流則凝冰不流,木寒不發則凍根,土寒不生則火不旺,金寒不熔則無火制,此皆不逢時之謂也。
然萬物初生未成,成久則滅。其超凡入聖之機,脫死回生之妙,不旬而成、不形而化。固用不如固本,花繁豈若根深。
用者,月神屯。須以之爲今,宜乎堅固。苟本不固,用亦無所爲也。本者,命令。命不固,雖固其用一時而已,猶君弱臣強之象。
且如北金戀水而沈形。
庚辛生於亥子丑,爲金沈水底之象。
南木飛灰而脫體。
甲木生於巳午未,則木又生火,火盛木焚,已成灰燼之說。
東水旺木以枯源。
水生於東,春月木旺,則水將枯,亦爲子多母枯之象。
西土實金而虛己。
金旺於秋,以土生之,則金實而土虛,所謂子壯而母虛之故。
火因土晦皆太過。五行貴在中和,以理求之,慎勿苟言,掬盡寒潭須見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