诸公言,在畅春苑见外国所贡玻璃瓶二。一贮水,去其盖覆,即有烟自水中出,夜有火焰;一水中贮小木一段,钓出,别以木拭之,可以取火。
士孝按《拾遣记》:“西海有浮玉山,水下有穴,穴中有水。其色如火,涛波灌荡。其光不减,昼则通胧不明,夜则照曜穴外,是谓阴火。”《木华海赋》所云“阴火潜然”是也。《太平寰宇记》曰:“不灰木,俗多为铤,予烧之成炭而不灰,出胶州,其叶如蒲。”
《齐地记》曰:“卢水侧有胜火木,方俗音曰柽子,即东方朔《神异经》不灰(或作尽)之木也。”又徐无山有不灰之木,色黑似炭而无叶,有赤石磨之,则火发。以然不灰之木,可以终日。
郎瑛自言,得不灰之木,须石脑油涂之始然。又见《升庵新语》及《方氏通雅》。又《关尹子》曰:“两木摩火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