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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不肖生《近代侠义英雄传》

近代侠义英雄传 平江不肖生 19590 2023-02-02 17:17

  凡练家子皆知,善打太极拳者素重“推手”。盖“十三势”(掤、[才履]、挤、按、采、[才列]、肘、靠、进、退、顾、盼、定)为体,“推手”为用。单练“十三势”拳架者,除有益于养生外,无所施其技,终成“空架子”;必待懂得如何运用“推手”,借力打力,方可收防身制敌之效。是故“推手”行功心法奥妙无穷,至关紧要。其为太极拳之用,大矣哉!

  今藉此一概念设譬,以拳喻人,则平江不肖生向恺然当可称为近代武侠小说界(武坛)第一“推手”。因为他本人不但精通技击,而且更以《近代侠义英雄传》、《江湖奇侠传》等书推动全中国武侠创作的巨轮奔驰前进,从而掀起了民初以来首次“武艺复兴”的高潮。

  在向氏诸作中,尤以《近代侠义英雄传》体大思精,寓意深远,堪称武侠典范。它既为清末民初出入于现实与理想间的游侠立传,演叙武术源流历历如绘;复紧紧扣住时代脉动,为社会名绅及市井细民写心;进而表彰民族大义、爱国精神,令人奋然思以强身、强种!在这部煌煌巨著(总八十四回,都百余万言)问世已届七十年后的今天,重温故旧,读来仍虎虎有生气!其题材内容、笔法用语对于晚近标榜“现代派”、“超新派”却又迷失自我的武侠作者亦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及启示作用。因而笔者决意重新整理旧作,细加品评,深入探讨。

  平江不肖生其人其事

  不肖生本名向恺然,湖南省平江县人,生于清光绪十六年(一八九○年)。其人天资聪颖,自幼文武兼修,具有强烈之民族意识。于长沙楚怡工业学校毕业后,曾为谋救国之道,两度赴日留学,先后进入华侨中学与法政大学;因而对日本社会风俗民情及其所以富强之道,观察入微,体验颇深。

  向氏一生著作甚丰,其处女作《拳术讲义》写于民国元年。时值向氏计画二度赴日之际,苦于旅费无着;幸得同乡宋痴萍(名编剧家)之介,将《拳术讲义》书稿卖给长沙日报,始得顺利成行。不数年学成返国,以谋事不易,乃鬻文为生;将留日时期所见所闻撰成《留东外史》,曲笔影射真人真事。可谓我国近代留学生文学之先河!

  嗣后,因该书甚受读者欢迎,向氏遂续作《留东外史补》、《留东新史》及《留东艳史》等系列小说,署名“平江不肖生”。曾有人问到他这笔名的来由,他说:“天下皆谓我道大;夫惟其大,故似不肖。”

  此语出自老子《道德经》;原来其“不肖”如此,并非自谦之辞。

  当《留东》四部曲陆续在上海出版时,因文中颇涉武功技击,真实有据,乃引起行家注意;加以向氏生性诙谐,健谈好客,遂与往来沪上的奇人异士、武林名手如杜心五(南侠)、刘百川(北侠)、佟忠义(山东响马)、吴鉴泉(太极拳家)、黄云标(通臂拳王)及柳惕怡、顾如章、郑曼青等结为好友,切磋武学。上海滩青红帮首脑杜月笙、黄金荣、虞洽卿等亦为座上客,时相过从。由是见闻异广,对于江湖规矩、门槛无不知晓。凡此,乃为其日后专事武侠创作打下坚实的基础。

  迨及一九二二年春,上海世界书局主事者沈知方得著名小说家包天笑之介,登门约撰武侠说部,不肖生乃左右开弓,同时构思《江湖奇侠传》与《近代侠义英雄传》二书。

  前者多出于江湖异闻、乡野传奇,以虚构为主;后者则根据真人真事真功夫,结合史实而作。翌年分别连载于上海《红杂志》周刊、《侦探世界》半月刊,旋由世界书局结集出版。一时洛阳纸贵,名震大江南北!乃成为民国早年第一代的“武林盟主”。

  在抗日前不肖生曾有两次辍笔纪录。第一次是在民国十六年初,因上海工人暴动,社会一片混乱;不肖生乃远走平、津,迄“九一八事变”发生后,方返回沪上继续笔耕。由于心恨日寇侵华,乃于《近代侠义英雄传》后半部中,借题发挥,大张挞伐;其民族主义色彩之强烈,为近代武侠说部所罕见。第二次在民国廿二年,因基于强国必先强种之念,乃放下尚未完成的《江湖奇侠传》;应湖南省主席何键之邀,回湘筹办国术训练所,并组织国术俱乐部(即湖南国术馆);进而更在长沙主办全国武术擂台大赛,对推动全民体育,厥功至伟。

  民国廿六年抗战军兴,平江不肖生向恺然受聘为安徽省府办公厅主任兼安徽大学教授,已无暇亦无心从事武侠小说创作。迨抗日胜利以后,始重返沪上,再制新篇。据知,其最后的两部作品,一是《奇人杜心五》,乃为当时的武术大师杜心五作传,发表于上海《香海画报》;一是《铁血英雄》(原称《无名英雄》,又名《革命野史》),主要是写武昌起义前后,秋瑾等革命志士的悲壮故事,发表于上海《明星日报》。可惜均因大陆变色而未能写完。

  一九四九年中共建国后,不肖生作品均被打入“毒草”之列。向氏虽获任湖南省政协委员,但“武功全废”,无所事事;乃看破红尘,长斋礼佛,隐居长沙妙高峰下。直迄一九五七年以脑溢血病逝,走完其多彩多姿的一生,享年六十七岁。

  宛然一部“清末游侠列传”

  在不肖生所撰十四部武侠小说中,以论名气之大、影响之广,自无过于《江湖奇侠传》。但此书所以名震当世,实得力于上海明星电影公司改编原著,并接连拍摄成十八集《火烧红莲寺》影片,大肆宣传,方得风靡一时。如就小说、思想内涵来看,则远不及《近代侠义英雄传》之七实三虚、神完气足!

  从《近代侠义英雄传》的书名上约略可知,此书系取清季《忠烈侠义传》(由明人《包公案》改编,为《三侠五义》──《七侠五义》前身)及《儿女英雄传》之遗意,以表彰江湖上侠义英雄种种奇节伟行为主。惟因冠以“近代”二字,意义便大不相同。

  据作者在本书第一回开宗明义所云:“这部书是为近二十年来的侠义英雄写照。”

  时间大抵是以晚清光绪廿四年(公元一八九八年)“戊戌六君子”殉难之际为坐标,而上下各推十年左右;个别人物事迹则延伸至民国初年。其所述者殆为真人真事,既可说是“清末游侠列传”,亦可视为“近代武侠传记文学”。但毕竟这是小说而非“武侠史记”,故其道听途说、穿凿附会之处亦在所难免。惟作者善于捏合故事,往往能将历史之真(人物)与艺术之真(情节)予以高度统一;娓娓道来,引人入胜。这便不是一般通俗小说家可比了。

  不肖生的文字简洁生动,收放自如;雄奇、冷隽兼而有之。其描写人物极细致,尤善譬喻,寥寥数笔能得其神。在小说技巧上,喜采用“劈竹法”及“剥笋法”,由一人带出一人,一事引出一事;层层转进,水到渠成。如《近代侠义英雄传》先以大刀王五与谭嗣同“一生一死乃见交情”为引,带出大侠霍元甲本传;再由霍氏“迷踪艺”威震江湖事而带出清末各路英雄豪杰;最后则以倭人毒害霍元甲而总结全书。其起承转合,前后照应,有如是者。以下即就本书主要人物故事、题旨寓意、武术门派、技击功法、江湖门槛及规矩等节,分别析论于次。

  霍元甲“三打外国大力士”

  《近代侠义英雄传》的书胆实为霍元甲;至于大刀王五及其它的江湖豪杰,在书中仅是过场人物,陪衬而已。虽说此书的写法有主有从,但因人物成串、故事相连,宛如长山之蛇,首尾呼应;故而高潮迭起,精采纷呈。其中最能表现平江不肖生的爱国情操及阅历见识者,即为演述神拳霍元甲“三打外国大力士”的传奇故事。

  按霍元甲,字俊卿,是天津静海县小河南村人氏;家传“迷踪艺”功夫有来去无踪、神鬼莫测之妙,因而驰誉北五省,人称“无敌”。但霍家拳真正能够名震天下而举世共钦者,不是靠“迷踪艺”,而是靠霍元甲“虽千万人吾往矣”的爱国侠烈精神。

  霍元甲是在《近代侠义英雄传》第五回才出场;作者特意采取旁敲侧击之法,先不正面写霍氏武艺如何惊人、神力如何天生,却教读者从店小二的口中和大刀王五的眼中得到一个综合的印象:即“霍四爷”(在家排行第四)一脚之力,重逾千斤;可以将压街的大石滚子踢到寻丈之外。这种“弹腿”功夫,何等高强!

  惟不知是有意抑无意,平江不肖生对霍四、王五这两位大侠的相貌从未详细描写过,重点似全放在他们的英雄气概与侠烈精神上。如这部“武侠传记文学”以谭嗣同的绝命诗“我自横刀向天笑,去留肝胆两昆仑”开场,引出谭、王二人相交的历史,却始终不提王五的长相;只说他豪气干云,好打不平,仗义护送御史安维峻(因上折参奏李鸿章而遭贬)至口外,以此而名动公卿。至于其武功技击反倒派不上用场,显不出威力。

  书中写霍元甲“三打外国大力士”的笔法亦与前者相类。照理说,“三打”一定是有三场轰轰烈烈的龙争虎斗;但作者偏偏只刻意描述比武前的主、客观形势与当事人的心理状态,并未实写双方交手经过;却由此而把一个代表民族正气的大英雄大豪杰──霍元甲烘托出来。

  这三次比武的对象分别是俄国大鼻子、非洲黑鬼子及英国老狐狸。由于他们均视中国人为“东亚病夫”,在报纸上大作广告,狂妄不可一世,方激起中华好汉霍元甲“御侮”的决心。书中写霍氏以一介武夫,不甘国家受辱,挺身而出之种种言行,读来当真是元气淋漓,激昂天地,足使“顽夫廉,懦夫有立志”矣。

  第一次是所谓“俄国大力士”在天津各处张贴广告,自称力气之大,世界第一。书中说,当霍元甲看到广告上写着“全世界的大力士只有三个”(一是俄国人、二是德国人、三是英国人)而暗讽中华无人时,不禁气得哇哇大叫:“混帐混帐!你到我中国来卖艺,怎敢这般藐视我们中国人?竟敢明明白白地说我们中国没有大力士!”

  于是决意非得去和这个俄国大鼻子“较量较量”不可!

  在这节骨眼上,一个重要性仅次于霍元甲的人物农劲荪及时登场了。书中介绍此人的一段文字,很能表现出原作者平江不肖生的观念与看法:

  这农劲荪是安徽人,生得剑眉插鬓,两目神光如电,隆准高额,熊腰猿臂;年龄和霍俊清(元甲)差不多,真是武不借拳,文不借笔,更兼说得一口好英国话。(中略)

  那时中国人能说英国话的,不及现在十分之一的多;而说得英国话的中国人,十九带着洋奴根性,并多是对中国文字一窍不通;甚至连自己的姓名都不认得、都写不出!能知道顾全国家的体面和自己的人格的,一百人之中大约也难找出两三个!(见原书第十四回)

  这话挖苦清末民初的洋奴买办,真是痛快淋漓。但据说学贯中西的农劲荪则不然;因为此人嫉恶如仇,天生侠义,且有民族自尊心。有不知他的性情而“平日又欺凌中国人惯了”的人,若以洋奴看待他,无不“立时翻脸”,厉声驳斥,必教对方认错服礼才罢,故能赢得西方人士的敬重。霍元甲有这样一个“通洋务、识大体”兼具侠肝义胆的至交好友相助,对付外国蛮牛自然举重若轻了。

  书中说霍、农二侠看了那“狗屁广告”均甚气愤,以农劲荪懂英语之故,遂由他去交涉比武。作者写“俄国大力士”在台上透过翻译所发的一番狂论,颇有借题发挥的现实意义:“(上略)鄙人在国内的时候,曾听得人说,中国是东方的病夫国;全国的人都和病夫一般,没有注重体育的。鄙人当时不甚相信,嗣游历欧美各国,所闻大抵如此。

  及到了中国,细察社会的情形,乃能证明鄙人前此所闻的确非虚假。体育一科,关系人种强弱、国家盛衰,岂可全国无一组织完善、专攻研究的机关?鄙人为欲使中国人知道体育之可贵,特在天津献技一礼拜,再去北京、上海各处献技,竭诚欢迎中国的体育专家和大力士,前来与鄙人研究。”(同上回)

  随后,不肖生又详细描绘这头俄国蛮牛的臂力,可生生将茶杯粗细的铁链拉断;能把内装廿五人的大笼子举起──换以生铁板,也能举重达两千七百斤以上。端的是头“力拔山兮气盖世”的超级大蛮牛!

  但尽管这俄国佬声势如此惊人,霍元甲仍是“淡淡地瞧着”,浑若无事。惟其艺高人胆大,方能“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”──何况在霍氏眼中,那号称“世界第一”的罗刹鬼子仅只是一块顽石呢!

  俟那“俄国大力士”表演完毕,霍元甲就请农劲荪前去交涉,要上台比武较量。不料罗刹鬼子竟是纸老虎,一看来者不善,登时心生怯意。托词“初来中国,不知道中国武术家较量的方法”,不敢比试;仅愿“彼此见面,作谈话的研究”。

  霍元甲说得好:“他既自称为世界第一个大力士,难道中国不在世界之内?如何说不知道中国武术较量的方法呢?不较量不行,谁愿意和他作谈话的研究!他说中国是‘东方的病夫国’,国人都和病夫一般。他是世界上第一个大力士,却怕我这个病夫国的病夫作什么哩?……”

  虽然交涉良久,仍无结果。这俄国蛮牛闻得霍元甲神拳之名,早已吓破了胆;甘愿作缩头乌龟,也不敢上台一拼了。书中借农劲荪之口说:“霍先生的性情,从来是爱国若命的。轻视他个人,他倒不在意;但一遇见这样轻视中国的外国人,他的性命可以不要,非得这外国人伏罪不休!”

  最后霍元甲开出了三个条件,让“俄国大力士”任择其一。这罗刹鬼子既不敢比斗,也不愿登报取消“世界第一”的牛皮,终于灰头土脸仓惶遁去。从此霍元甲威名大振,四方皆知。但他却叹道:“这算什么?我虽一时负气,把他给逼走了,然而他在台上说的话,也确是说中了中国的大毛病……我一个人强,有什么用处!”

  由是乃与农劲荪立下了提倡中国武术的雄心。

  平江不肖生写大侠霍元甲之爱国情殷,投袂而起,怒逐番佬,种种笔墨全在彰显“侠义”二字。其所争者,不过是外邦应以平等待我之民族而已,故“恶声至,必反之”,决非当时一般所谓“盲目排外”之行为可比。其所痛者,乃在国家积弱不振,社会崇洋成风;致令外人轻视,以“辱华”为乐。

  因此霍氏认为,欲强国必先强种,强种必先强身;而要破除“东亚病夫国──百事不如人”的心理障碍,就非显点手段本领,打几个“外国大力士”不可!一则教洋人知道中国的武术博大精深,非彼所能望其项背;二则教国人由此而明自尊自重、自立自强之道,通过锻炼体魄而达到振兴中华之目的。此所以霍元甲“一打”俄国蛮牛犹不足,而有“二打”、“三打”情事之发生。

  “二打”的对象是“英国大力士”奥比音。其经纪人先用种种手段试探霍元甲实力;及获悉霍氏竟能把“腕力机”(最大限量为一千六百磅)生生拉断,便知奥比音决非其敌,乃双双连夜而遁。

  “三打”的对象是“黑国大力士”孟康,乃非洲人也。其经纪人是头老狐狸,久闻“中国功夫”厉害;于是要求双方角力时,霍元甲“不许用拳、不许用脚、不许用头、不许用肩、不许用肘──指头更不能伸直戳人!”

  这完全是无赖的行径,霍元甲只好愤然作罢。

  由本书写霍氏三打洋鬼子皆“不战而屈人之兵”可知,作者意不在“打”,而在表彰中华民族“不可侮”的精神。但对于视人命如草芥的“义和团”魁首韩起龙,霍元甲就忍无可忍,非为民除害不可了。

  假“神拳”遇到真“神拳”

  书中说,在霍元甲怒逐俄国佬后不久,“庚子拳乱”爆发。这场清朝的“文化大革命”来势汹汹;除了东南诸省得以“自保”之外,全中国乱作一团。拳匪打着“扶清灭洋”的旗号到处烧杀掳掠,而各地外国人及中国教民(信奉天主教和基督教者)则首当其冲。

  先是“义和团”魁首韩起龙慕霍元甲盛名,派人前来敦请出山帮衬;说是韩某“神拳”如何厉害,“法力”如何高强──只要喊一声,洋鬼子的枪炮“自然封住了,再也打不响”!霍元甲却道:“……我学习拳脚,尤其是人传授的,更不相信有什么神拳。

  如有会‘神拳’的人敢和我的‘人拳’较量,我随时随地可答应他,不怕他的神拳厉害。

  至于大清的江山,也用不着我们当小百姓的帮扶!”(见原书第十五回)

  由此可见霍元甲的见识与抱负,实是明辨大义而充满强烈的民族意识。此即明末大儒顾炎武所谓:“有亡国,有亡天下”之分,丝毫含糊不得!

  “拳乱”初起时,霍元甲曾对好友农劲荪说:“只恨我没有力量,若有势力,就先要将这班东西灭了。”

  农劲荪劝他出言须谨慎,以免这班“邪魔野教”转过头来与他为难。他却正色道:“我岂是怕他们与我为难?国家将亡,必出妖孽!这班东西都是妖孽,我怕它怎的?”

  及至韩起龙率“义和团”杀到天津,千余名中国教民的性命危在旦夕;霍元甲大怒,乃请农劲荪贴出告示,凡是无处可逃的教民,一概到霍家开设的“淮庆会馆”来,由其保护。原书第十八、十九回就写霍、农二侠仗义保护教民及“义和团”两度夺垒之事,娓娓道来,令人目不暇给。

  到最后“义和团”决计用红衣大炮来攻;霍元甲迫不得已,乃带上家传能吹毛断玉的雁翎宝刀,仗着酒力,孤身杀奔拳匪扎营之处而去。他是打着“射人先射马,擒贼先擒王”的主意,拼着一死也要结果韩起龙的性命。

  平江不肖生写霍元甲醉劈韩起龙一折,兔起鹘落,称得上是“快如并州剪,爽若哀家梨”。值得介绍如下:

  霍元甲立在远远的,听得其中几句:“好个不识抬举的霍元甲,我拿他当个英雄,特地派人请他入伙;他不但不从,倒明目张胆的与我们作对。你们大家努力,只等过了午时,他如胆敢再不将那一千五百多个吃教的杂种全数交出,我韩起龙拿住他,定要碎尸万……”下面的一个“段”字不曾说出,霍元甲已如风飞至,手起刀落。只听得喀喳两声响,韩起龙两条握枪的胳臂,早已与他本身脱离,身体随往桌底躺下。

  当韩起龙胳臂未断的时候,满坪的“神兵”但听得一声:“霍元甲来了!”

  却是霍元甲的影子,全场没一个人看见。韩起龙的身体倒下,又齐听得一声:“霍元甲少陪了!”

  全场的人有大半吓得手上的兵器无故自落。(见原书第十九回)

  从此霍元甲之名声震中外,有称他为飞侠的,更有人绘影绘声说他是“剑仙”!

  “迷踪艺”之理论与实际

  在《近代侠义英雄传》里,作者迭称霍元甲拳脚功夫盖世无双,乃在于家传“迷踪艺”绝学。顾名思义,“迷踪”二字系指其身法神出鬼没而言。其“艺”如何,外人固莫测高深;但经过不肖生以行家身分抉发其拳理之奥妙后,便令读者豁然贯通矣。

  事见原书第七十二回,叙关外好汉王子春慕霍元甲侠名前来问艺;霍氏表演了一趟拳脚,出手投足,“显出”毫无气劲;顿使王子春心生怀疑,一再究诘其故。霍元甲在此说的一番话实含蕴至理:

  “迷踪艺的好处,就在练时不用气力;因为不用气力,所以动作不能不迟缓。练架式是体,和人厮打是用;练‘体’时动作迟缓,练‘用’时动作便能迅速。……我这迷踪艺,看来似慢,实际极快;只是我之所谓快,不是两手的屈伸快,也不是两脚的进退快,全在一双眼睛瞧人的破绽要快。人和人动手相打,随时随地都有破绽,只怕两眼瞧不出来。因为人在未动以前没有破绽,既动以后,也没有破绽──破绽仅在一眨眼的工夫。所以非武艺十分精强之人,不容易看出;不曾看出破绽便冒昧动手,不但不能打翻人,有时反被人打翻了。”

  这段分析拳理的对话文字,便成为后世武侠小说所谓“似慢实快”、“蹈瑕抵隙”,甚至“敌不动,我不动;敌一动,我先动”(后发先至)等等武打实战场面之滥觞。

  那么,到底“迷踪艺”用不用气劲呢?用!但它的神奇之处,却是“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”,也就是“借力使力”之意。作者借霍元甲之口,道出自己领悟到的技击心得:

  “我的迷踪艺也极注重气劲;不过所注重的不是两膀有几百斤的气力,也不是两腿能踢动多重的砂包;只专心练习瞧出人家有何等破绽,便应如何出手。打在人家什么地方,使用若干气劲方将人打倒;气劲断不使用在无用之处!

  “譬如一个人在黑暗地方行走,要捉弄他的人只须用一条小指粗细的麻绳,将他的脚一绊,就能把他绊跌一个筋斗。这小指粗细的麻绳能有多少气力,何以能把人绊跌一个筋斗呢?这就是利用他一心只顾向前行走,不曾顾到脚下的破绽,而使用气劲得法的缘故……照这样看来,可见打人不在气劲大,全在使用得法。练迷踪艺的打人,简直是教人自己打自己,那里用得着什么气劲!”(以上分见原书第七十二回)

  这真是精研拳理深造有得的高论,全从平易近人处作文章。足见不肖生实为斲轮老手,方能深入浅出,就近取譬,教人一看便懂。此与今之武侠作家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情形,迥乎不同。

  在原著同一回中,叙霍元甲演绝艺、析拳理之后,又写霍、王二人动手过招以证“理论”是否符合实际之事。平江不肖生对此有进一步的补充。先是王子春展开身法“以快打慢”,霍元甲却“以静制动”。俟王子春第一脚踢中霍元甲的脊梁,便“彷佛是踢在一大包棉花上”,毫不受力;至第二脚踢中其颈项,登时“震得全身如被抛掷”,跌落地上;已然筋骨受伤,站不起来。

  据书中霍元甲解释说:“平日练拳用气力的,在练的时候,气力必专注一方;不是拳头,便是脚尖,或肩或肘,或臂或膝……我家迷踪艺在练的时候不用气力,便无所谓专注一方。平时力不专注,用时才能随处都有,没有气力不能到的地方。”

  因此一旦遇敌,那受踢之处,便“临时能发生力量来抵挡”,自可立于不败之地。

  其实,这段描写决非外家技击“迷踪艺”所能为者;而是平江不肖生以自己研究内家功夫的心得,强加附会到霍元甲身上。因为细观全书,霍氏皆以天生神力及其外家绝顶功夫纵横江湖;独于内家气功缺乏深造,最后且以此而受伤殒命。故而谓之“借力使力”(手法)则可,谓之全身皆能“发出力量来抵挡”(内功)则谬矣!

  (按:若说王子春着脚之处“坚如铁石”而非“彷佛棉花”就合理了。)

  比较内外功及中西武术

  固然本书写霍元甲的武功似乎有点儿内、外家不分,令人迷惑;实则两者同样要练“气”、练“力”,绝无偏废之理。其别或仅在于内家功夫注重练气,而外家功夫注重练力并兼及手法、腿法技巧,故此成就各异。但深一层来看,则不尽然。盖外家功夫实有其“过刚即折”的根本性缺陷,若非内外兼修的大行家却也说不明白。

  平江不肖生早在《近代侠义英雄传》第十三回中就曾剀切指出:

  “内家常以‘铁柜盛玻璃’的譬喻,形容、挖苦做外家的。(中略)这譬喻的用意,就是说做外家功夫的人,从皮肤上用功,脏腑是不过问的。纵然练到绝顶,也不过将皮肤练得如铁柜一样,而五脏六腑却如玻璃一般脆弱;有时和人相打起来,皮肤虽能保得不破,但脏腑受伤是免不了的。”

  霍元甲的“迷踪艺”以身法、手法雄视江湖,其“弹腿”功夫在当时人称盖世无双;然而独独对内家气功缺乏研究。因此终其一生大小三千余战,与人交手越多,所受到的反震之力也越大;累积至相当程度便自然形成“内伤”,卒至不可收拾之局。

  在原书第五十四回,平江不肖生更进而借一位精擅歧黄之术的内家高人秦鹤岐之口,说出霍元甲的“病因”所在:

  “他的毛病就在他的武艺──手上成功太快,内部相差太远。他右手之力,实在千斤以上;而细查他内部,恐怕还不够四百斤,余下的六、七百斤气力,你看拿什么东西去承受?……譬如有一千斤力打在你身上,果然有千斤之重;只是这一千斤的力量打出去,反震的力量也是有一千斤的。假如我自己内部能承受一千斤的反震力,这一千斤力便完全着落在敌人身上,自己不会受伤;若内部功夫未做成,手上打出去有一千多斤,敌人固受不起,自己内部也受了伤,这不是大毛病吗?”

  这段引文看来啰嗦,却极为真切可信,且合乎科学上的“反作用力”原理。

  试看原书第七十八回,日本医生秋野用X光为霍元甲检查身体所发现的“异状”,便知究竟。当时秋野从X光片上看到霍元甲在皮肤以内,“竟比普通人多了一种似膜非膜,似气体又非气体的物质”,大感惊异;随又发觉霍氏的“胸脯比寻常人宽,而肺活量倒比寻常人窄”──此即霍元甲重“力”不重“气”,以致日后受到内伤的明证。

  既然练外家功夫的“毛病”如此之大,那么内家功夫又如何呢?一般武侠作家均知内家运气之说,开口闭口“先天真气无坚不摧”;却鲜有人能把个中道理讲清楚的。惟不肖生是“练家子”,对内家所谓先、后天真力亦有极为透辟之论。在原书第四十八回叙内家高人瞿铁老“揽雀尾”一折,便藉由瞿铁老和其徒吴振楚的对话中,将“先天力无穷”的精义深入浅出地表白出来。

  先是瞿铁老腾身张臂,揽了一只麻雀在手。吴振楚看那麻雀不曾受伤,“蹲在瞿铁老掌心中,彷佛作势要飞的样子;只见瞿铁老的手不住地微微颤动,麻雀竟飞不起来”。

  随后又将麻雀放在背上,“只见那背也和手掌一样微微颤动”,麻雀仍然飞不起来。

  吴振楚以为这是“法术”,瞿铁老却说是“功夫”,而且有先、后天的区别。他指着掌中的麻雀道:

  “你看它不是时时刻刻敛住翅膀,做出要飞的样子吗?它不能就这么飞上去,两脚必须借着后天的力一纵,两个翅膀才展得开来。它脚没有力的时候,我掌心在它脚下,它只一用力,我的掌心就虚了。掌心一虚,要它从何处着力呢?所借的这一点力,便谓之后天的力。何以谓之后天的力呢?因它先用力,然后才有力,所以是后天的力。这后天的力是没有止境的,是练不到绝顶的……惟有先天‘无力’,却是无穷之力。”

  这一段描写与析理颇精,明眼人一望即知是作者在开讲太极拳“推手”运劲之妙。

  其中涉及“沾黏劲”、“听劲”、“懂劲”及“化劲”,故麻雀有翅难飞。惟其“先天‘无力’力无穷”之说,则高度发挥老子“无”为“有”之用奥义。是以内家功夫所练乃先天之力(气功),外家功夫所练乃后天之力(技击)。前者练至上乘境界,亦可“运劲若钢”,且无后遗症。如前述杏林奇人秦鹤岐“能随意用嘴唇将茶杯的边缘舐下来,和用钢剪子剪下来的一般无二”(见原书第五十三回)。实是骇人听闻!此则非“铁柜盛玻璃”或“硬碰硬”的外家功夫所能企及;必待内、外兼修,始能刚柔并济,无入而不自得。

  虽说中国外家功夫有其缺点,但因杂以手法技巧,遂能化死力为活力;与外国拳术家徒仗一身蛮力者,大相径庭。平江不肖生在书中有三处叙此,从中外练武者的目的不同到运用力道的方式迥异,层层剖析,探微抉隐,颇值得重点引述如下:

  (一)中外练武者的目的不同──书中说,英国大力士奥比音在与霍元甲定约比武之前,其经纪人要求必须“赌赛银两,不能凭空分胜负”。后来少年豪侠彭庶白(即城固县令彭纪洲之侄)道出其中原委说:“……外国大力士拳斗家略有声名的,无不受几个大富豪的豢养;就是到处卖艺,也是受有钱人的指挥,完全自动的绝少。日本人虽不敢公开的赌博,然大力士与柔道家受富豪贵族的豢养,也和西洋人一样。”(见原书第五十二回)因此霍元甲愤然道:“原来外国会武艺的人,是这般的人格、这般的身份!我若不是因他们太欺负我国人了,不服这口气,否则无端找他们这种受人豢养、供人驱使的大力士比武,实不值得!”此缘中国练武者为己、为行侠,而外国则为人、为赌钱之故。

  (二)中外练武者的方法不同──书中借霍元甲之口指出两者优劣所在:“外国的武艺,可以说是笨拙异常;完全练气力的居多,越练越笨。结果力量是可以练得不小,但是得着一身死力,动手的方法都很平常。不过外国的大力士和拳斗家却有一件长处,是中国拳术家所不及的。中国练拳棒的人,多有做一生一世的功夫,却一次也不曾认真和人较量过的;尽有极巧妙的方法,只因不曾和人较量过,便没有实在的经验……至于外国大力士和拳斗家,就绝对没有这种毛病。这人的声名越大,经过比赛的次数必越多,功夫十中有九是由实验得来的。”(见原书第六十回)因此霍元甲(实为不肖生)下结论说:“如果有中国拳术的方法,给外国人那般苦练出来,我敢断定中国的拳术家决不是他们的对手!”

  (三)中外拳术用力不同──书中借农劲荪之口分析两者所用的“力”时说:“我中国拳术家与外国拳术家不同的地方,不尽在方式;最关重要的还在这所用的气力。(中略)外国拳术家、大力士及普通人的力都是直力。中国拳术家是弹力,四肢百骸都是力的发射器具。譬如打人用手,实在不是用手;不过将手做力的发射管,传达这力到敌人身上而已。”(见原书第七十三回)这种用科学原理解析中外拳力之别,即在今日看来,仍有其一定的意义与价值。

  描写人物“七实三虚”

  《近代侠义英雄传》涉及的南北英豪、奇人异士甚多;除前述霍元甲、农劲荪、秦鹤岐、瞿铁老等人外,另有独行侠(盗)及各派武林名手不下数十位。其事或实或虚,颇饶趣味。今特举清末民初技击之雄「鼻子李」及江湖铁汉「单刀李」为例,以见作者刻划人物笔法精细之一斑。

  本书开宗名义便说:“从来江湖上的英雄、绿林中的好汉,无人不有一个绰号。绰号的取义,有就其形相的,有就其性质的,有就其行为的,有就其身份的,有就其技艺的。不问谁人的绰号,大概总难出这五种的范围。”

  而“鼻子李”则取其形相,他那绰号全由其朝天鼻而得名。作者因用工笔绘之:

  他生得相貌奇丑,脸色如涂了锅烟;一双扫帚眉,又浓厚,又短促;两只圆鼓鼓的眼睛,平时倒不觉怎样;若有事恼了他,发起怒来,两颗乌珠登时暴出,凶光四射。胆量小的人,见了他这两只眼睛,就要吓得打抖。口大唇薄,齿牙疏落;更怕人的,就是那只鼻子。两个鼻孔朝天翻起,彷佛山岩上的两个石洞。鼻毛丛生,露出半寸,就如石洞口边长出来的茅草。

  书中说:“鼻子李”原名李富东,天津人氏。其师为清宫禁军总教习王东林,武功之高,连嵩山少林寺主持海空大师亦甘拜下风,即可想而知。李富东拳脚功夫(外家)

  精绝当世,曾打遍北京七个“摔跤场”,几于无人能敌。后来继任禁军总教习,威名远振。某次与人交手,却意外赢得一块上刻“天下第一”的柳木牌,享誉垂一甲子之久。

  惜临老失脚,竟败于霍元甲“弹腿”之下,一世英名付诸流水……不肖生言之凿凿,似煞有介事。(另按:不肖生《拳术》一书所附见闻录中,谓李富东民初犹健在,为天津武德会长。)

  惟据近人李英昂所着《太极十三枪谱注》,谓“鼻子李”本名李瑞东,河北武清人氏。其师王兰亭乃杨派太极宗主杨露蝉得意高徒,同门无出其右者。瑞东“因幼病鼻而缺”,故人称“鼻子李”,名震一时。相传此老内家气功绝顶,已臻隔空伤人之境;曾徒手搏疯牛,将全身牛骨震成粉碎。后中人暗算,殁于民国六年云。

  姑不论彼二说孰是孰非(也许当时有两个“鼻子李”),即就书中人物刻划而言,不肖生实有其细腻独到之处;致令“鼻子李”形象突出,直逼眼前!惟仅作平面描写,并不足证明其为说部能手;及阅“单刀李”宁死不辱其刀一折,便活脱一条江湖好汉跃然纸上了。

  原书第廿七回叙及“单刀李”李梓清因故流落广州,沦为乞丐。有人问他,带了这把刀有何用处?为什么不变卖了,换饮食吃?他却道:“刀就是我,我就是刀,怎能变卖!?”

  有人要他耍刀给大家看看,便能讨赏。他抡眼四下一瞧,竟哈哈大笑:“那里有看刀的人呢?”

  意谓就算是卖艺,也要货卖于识家──像这些人那懂得他刀法的精奇奥妙!于焉接连数日,粒米未进,不禁饿倒在地,奄奄一息。

  后遇一善士,好心劝他“何妨胡乱使给他们看看”时,他鼻孔里却哼了声道:“我若忍心这般糟蹋这把刀,也不至有今日了。生有来,死有去!古今地下,饿死的岂只我李梓清一人!”

  正是:屠沽内自有豪杰,丐讨中岂无英雄!不肖生写“单刀李”全从刀上做文章;单刀本无生命力,却因刀主珍惜刀法之故,视刀如己,遂形成某种生命价值观。试看作者无一笔勾勒其容貌,只凭对话便将“单刀李”的精神气概整个烘托出来;如见其人,如闻其声!这种平实而又不平凡的笔墨,真可谓力透纸背,耐人咀嚼。

  但“单刀李”不过是一江湖小人物而已。书中所叙赫赫有名的近代武林高手,不可胜数,兹择要简介于次:

  王五──原名子斌,关东人,因在本家的叔伯兄弟中排行第五,故称王五。其祖王顺乃东三省的“大响马”(强盗);其父王得宝亦精技击,惟不幸早逝。王五乃拜“日月鼠”周亮为师,学会“十八般武艺”。因他平日爱用双钩,使得出神入化,遂以双钩王五成名,行走江湖。后遇异人“山西老董”,授以秘传刀法,乃弃钩改用单刀;人称关东大侠或大刀王五,声闻于世。

  杨班侯──河北永年县人,原名钰,为太极拳宗主杨露蝉之次子。露蝉之技得自河南陈家沟陈长兴氏,复加以创新,因有陈派太极与杨派太极之分;杨班侯即为杨派传人,人呼“二先生”。班侯性暴量窄,曾应端王之聘,任王府的拳师傅。从其学者虽众,却因他秘技自珍,以是极少有人能得其真传。不肖生在书中对杨氏父子“藏私”的心态,颇为褒贬,不以为然。

  孙福全──河北完阳县人,曾从技击名家董海川学八卦拳,从郭云深学形意拳,从郝为真学太极拳(陈派),集三家武术之大成,臻登峰造极之境。民国初年曾任江苏国术馆长,生平著述甚多,对武术界影响甚钜。

  陈广泰──江西南康县人,其师广慈和尚曾观看鹰、蛇相斗而创出“字门拳八法”;他在艺成后,曾一度沦为鸡鸣狗盗之徒。但为人尚义,往往愤不顾身。据称他的本领高强,“能扑面睡在地上,将手脚使劲一按,身子就弹上了屋顶”。后来到湖南设厂授徒,门人多达一百七、八十名;在长沙一带,妇孺皆知。

  罗大鹤──湖南长沙人,其师言永福亦曾观看鹤、蛇相斗而创出“八拳”,与广慈和尚创的“字门拳八法”有异曲同工之妙。此人有空手洞穿牛腹之能,后与陈广泰结为好友,互相切磋拳技,并接收了陈氏门徒。然而终究为报师门之仇,与神拳金光祖拼得两败俱伤,同归于尽。据称,在民国十五年前后,四川还有一派练“八仙拳”的武家,曾得其指点而流传下来。

  刘三元──湖南常德人,为湘省猴拳宗师。据说他在周岁时曾被四川峨眉山的白猿掳上山去,喝猿乳长大,遍体生了猴毛,“临死还不曾脱落干净”(其弟子语)。此人年逾七旬方以打湘阴米贩子之事而享大名;可凭空用手托住马腹,连跳十几辆米车,浑若无事。入民国后,刘氏门徒仍遍布湖南境内,以刘清泉最为著名。

  赵玉堂──哈尔滨人,幼随帽儿山奇僧慈云学艺,轻身功夫高绝一时;可空手捉飞鸟,踏雪了无痕。后不幸沦落为“飞贼”,有夜走千家之能。哈尔滨警署探长霍尔斯脱夫(俄国人)曾率领两百武装警察围捕赵氏,竟然被他平空逸去,连影子都看不到。警署只好拘禁其母,始行投案。俄籍探长爱其才,用他做火车站“人夫头儿”,管束两三百名夫役。据称,就任时他曾当场表演绝技,从疾行的火车车厢缝里横飞过去,见者无不惊为天人!霍元甲亦曾亲眼目睹他顿足飞上淮庆会馆的屋脊(约有五、六丈高),大为叹服。此人在民国六年时,仍在哈尔滨车站做人夫头儿,后竟不知所终。

  胡九──清光绪初年,为汉中剧盗;轻功造诣,天下无双,已至飞行绝迹的地步。

  据称有一次他心血来潮,半夜要到山东济南府狱中去看朋友;结果来回一万多里路,只用了不到两个更次(四小时),实是神乎其神,骇人听闻。有人问他是如何去的?他说:“不是走去的,是飞去的。从此间(陜西城固县)到济南,在地上因山水的阻隔,弯弯曲曲的来回便有万余里;从半空中直飞过去,来回不上二千里……”如曰不信,则以毡帽上的残雪为证。

  据平江不肖生说,胡九不是用的“软功夫”(法术),而是用的“硬功夫”(轻身术)。其事虽玄妙莫测,但由城固县令彭纪洲(为古文家吴挚甫门生)之口传出,应非无稽──胡九轻功可比喷射机?读者姑妄听之,可也!

  “神针黄”技惊洋博士

  在本书中,以言不涉神怪而最称幽玄离奇的,厥为“神针黄”其人其事。此公原名黄石屏,是清末上海最有名的针科医生;幼时曾获异人传授内家拳术及“金针过穴”之法,用以悬壶济世,治病救人,莫不着手回春,应验如神。

  从原书七十三回黄氏“初试金针术”治愈南通张季直的阳萎症起,至七十七回“劫牢救志士”义助革命党人止,殆可谓黄石屏本传。其中包括“金针过穴”的练法、原理、治病实录,以及中西医术之辩难、革命党在国内外之活动等等。洵为中国功夫与时代脉动之大结合,颇值得重点评述。

  据平江不肖生说,黄石屏受艺于山东蓬莱县千佛寺的圆觉大师,先习内家功夫,以增强体力;三年后,圆觉才用银朱在墙壁上画出无数红圈,教黄石屏拿竹签向红圈正中戳去,每日戳若干次──“到每戳必中之后,便将红圈渐渐缩小,又如前一般地戳了若干日;再将红圈改为芝麻般小点,竹签改为钢针,仍能每戳必中。最后方拿出一张铜人图来,每一穴道上有一个绣花针孔大小的红点……”(见原书第七十四回)

  待黄石屏能用钢针随手即戳中红点之后,便改用质地极软的金针,依法勤习不辍。

  经过如此这般的训练,黄石屏的目力大进,认穴奇准;运气于腕、指,可将金针刺进“寸多深的粉墙”而针却不曲不断。至此,针法初成,方开始学习用针治病之术。

  据称,极负时誉的南通张季直(名謇,清末状元,民国初年曾任农商总长),因患“阳萎症”,年逾四旬犹无子嗣,便得黄石屏金针过穴而阳旺春回。不久,张家传出如夫人怀孕喜事,黄氏“神针”之名大噪,乃正式挂牌行医。

  书中说,“他的针是赤金制的,最长的将近七寸,最短的也有四寸,比头发粗不了多少。”

  施治时,黄氏能隔着皮袍及几层棉衣用针刺入穴道数寸之深;无论是何等痼疾沉痾,皆可针到病除──仅有极少数不治之症例外。而对于真正无药可救的绝症,他也会当面明说,拒绝治疗。

  黄石屏先在南通、后在上海行医,曾活人无算;每每门庭若市,户限为穿!因而惊动了一个德国医院的院长,前来拜会求教。那德国人是医学博士,来华居住多年;久闻中国点穴法及金针治病术之神奇,却始终不明究竟。平江不肖生借黄石屏与德国医学博士研讨“金针过穴”原理,而层层剖析中西医术之利弊得失;说来头头是“道”,精辟之至,宛如掌中观纹。

  先是德国大夫头一日实地看过黄石屏用金针为病患施治后,产生两个疑问:

  (一)西医认为绝对危险不能下针的所在(如胸腹、眼睛),何以他能刺进去五、六寸深而受针者并不感觉痛苦?

  (二)西医所用的针是精炼纯钢所制,针尖锋锐无比,但有时因用力不对也刺不进皮肤;何以他那细柔又不锋锐的金针竟能隔衣刺入人体?

  老德回去百思不解,只好承认:“我们不可因现在中国下等社会的人没有知识、不懂卫生,便对于中国的一切学术,概行抹杀。中国是一个开化最早、进化最迟的国家,所以政治学术都是古时最好;便是一切应用的器物,也是古时制造的最精工。”(见原书第七十四回)

  次日,这好学不倦的老德再度登门问“道”:“脐眼附近是大小肠盘结在里面,先生这针直插到尾脊骨,是穿肠而过,大小肠上不是得穿无数个小窟窿吗?”

  黄石屏于是说出一番道理:

  “其所以要用纯金制的针而针尖又不能锋锐,就为怕刺破大小肠。……大小肠是软滑而圆的,针尖又不锋锐;与大小肠相碰,双方都能互让。所以能从肠缝中穿过,直达穴道。不过所难的就在打的手法;因为金针太软,肠缝弯曲太多,若是力量不能直达针尖,则打下去的针一定随着肠缝不知射到什么地方去了,断不能打进穴道。不能打进穴道,则打一百针也没有效力。”(见同一回)

  老德见他拔针不见血,又问:下针而未刺破血管,是否因针尖不锐之故?黄石屏笑着摇头说,不刺破血管是“另有道理”,这就是中国人所谓“穴道”──“只要穴道不曾打错,无论用什么针打下去,是决不会出血的;如果出血,便是打错了穴道!”

  书中说,西洋研究学术者都有一股锲而不舍的精神,于焉老德三度求教:“人身上血管密布,如何知道这地方打下去会不出血呢?”

  初颇怀疑是由人体解剖而归纳出的医理结晶;但黄石屏却说不然:“因解剖的是死人,与活着的身体大不相同……就算你们西洋人舍得牺牲,甚至用活人解剖,你须知道,被解剖的人在解剖时已起了生理变化,与未痛苦时大不相同了。若用解剖的方法定穴道,是绝不可靠的!”

  平江不肖生写这一折,由中国“穴道”之说,谈到西方医学解剖之弊,确是切中要害,发人深省。那么,中国人又是如何发现“穴道”的呢?据云:“中国修道的人,修到相当的程度,便能在静坐的时候,看出自己身上血液运行的部位──人身穴道的规定,就是得了道的古人发明出来的。”

  复指出,“金针过穴”之法必须强记人体周身七百多穴道,而且要精通《内经》、《灵枢》、《难经》、《伤寒论》等中医经典书籍;此外还得练内功,方可施术救人。

  揆诸所述种种,足见作者腹笥渊博,几乎无所不通。而其出以现代科学眼光为中国传统医术结晶“金针过穴法”细加分说,更是言之成理,持之有故,在在令人击节。

  察当时社会背景,正值国内西化论者引吭高唱“中国百事不如人”之际;武侠小说界独有不肖生挺身而出,藉洋博士之口来讽劝国人不可妄自菲薄,实是难能可贵。凡盲目崇洋媚外者,阅此能无愧乎!

  江湖阅历之林林总总

  前曾约略表过,不肖生素喜与武林中人交往,阅历既深,见闻亦广;对于江湖道上各种规矩、勾当、习性、事物、术语等等,不但多知其来历,且能详其究竟。信手拈来,无奇不有!颇得“寓教于乐”知性趣味。今姑举数例证之。

  在江湖规矩方面,《近代侠义英雄传》主要谈到当时江湖上两种众所公认的行规:

  一、“过堂”──所谓“过堂”,是指两个会武而有仇的人预先准备后事,再比试武功,非要分出一个“你死我活”不可。“过堂”之前,双方书立字据,请出中保见证人,言明“打死人不偿命”,而苦主则不得异议。过得或过不得这个生死堂口,就端看局中人的本领、耐力及运气如何了。

  据称,“过堂”也有好几种“过”法。北方有所谓“单盘、双盘、文对、武对”;南方则有“硬劈、软劈、文打、武打”。其中,北“单盘”和南“硬劈”、北“双盘”和南“软劈”、北“文对”和南“文打”、北“武对”和南“武打”的意义都一样,仅只是名称不同而已。

  (一)“单盘”和“硬劈”:意谓双方站着不动,轮流让对方打,并有上、中、下三盘的区别;上盘专打颈部,中盘专打胸部,下盘专打腿部。其中又有文、武之分,“文盘”和“文劈”是空手相搏:“武盘”和“武劈”则动刀动枪。其势极为凶险,结局非死即伤!

  (二)“双盘”与“软劈”:意谓双方站着不动,同时出手;拳棒刀枪,悉听尊便。

  但亦和前者一样,不能躲闪,只能硬拼。

  (三)“文对”和“文打”:是各显本领,蹿跳躲闪,不下毒手,点到为止。此系“过堂”中最文明的一种比武方式。

  (四)“武对”和“武打”:亦可腾挪躲闪,但因双方动刀动枪而兵器又“不长眼睛”,故而也要“请凭中保,书立字据”,以免日后有人报仇寻衅。(以上见原书第五回)

  二、“驮黄包袱”──据称,江湖道上有句例话:“黄包袱上了背,打死了不流泪。”

  因此不是真有本领的人,出门访友不敢驮黄色的包袱。

  书中说:“江湖上人只要见这人驮了黄包袱,有本领的,总得上前打招呼,交手不交手听便。有时驮黄包袱的人短少了盘川,江湖上人多少总得接济些儿;若动手被驮黄包袱的打死了,自家领尸安埋,驮黄包袱的只管提脚就走,没有轇轕.打死了驮黄包袱的,就得出一副棺木,随地安葬,也是没有一些轇轕.所谓‘打死了不流泪’,就是这个意思。”(见原书第七回)

  另外,向氏又详述其家乡湖南学武的习惯,是拜师的时候,徒弟照例要和师傅动手过招,名叫“打入场”;一者坚定学武者对其师的信心,二者也让授艺者明了其徒的禀赋、根底。凡此种种实例,信乎不虚!

  在江湖勾当、器物方面,涉及项目甚多;特以描写“夜行衣靠”一折,历历如绘,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。事见原书第廿四回,飞贼张燕宾出示夜行衣靠给武术家陈广泰看;从其外观款式、制法到穿用法,无不毕具,堪称详尽之极!

  (一)先说“夜行衣靠”款式──据称:“看这套衣裤,比平常的衣裤不同,腰、袖都比平常衣服小;前胸和两个袖弯,全是钮扣;裤腰上也有两排钮扣,并连着一双厚底开叉袜。裤腰上有两根丝带,每根有三尺来长。此外尚有一大卷青绢……”

  (二)次言“夜行衣靠”制法──据称:“这种行头的尺寸,是照各人身体大小做的。(中略)腰胁虽小,因是对襟,有钮扣在前胸,所以穿在身上,弯腰屈背不致觉得缠绊难过。而两只衣袖是两个圆筒;袖弯上的钮扣可松可紧……”另外,那双厚底开叉袜的袜底,乃用头发绾成,既软且穿又无声,与一般绿林中人用的纻麻底(火性大、忌水、易发响)不同。

  (三)再言“夜行衣靠”穿用法──据称,裤腰上的纽绊是穿系丝带用的,可随意控制高低。至于那条青绢,不用时缠在腰上,必要时“解下来往头上一裹,就成了一个包头(巾)”,可御寻常刀剑兵器。全套衣服穿在身上,“靠皮贴肉”,便于夜行,故名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中国自有武侠小说以来,从未有第二人是用如此写实的笔墨将江湖人的“生活必需品”──夜行衣靠合盘托出者;一般作家因不明究竟,皆轻轻带过。错非不肖生运用小说对话技巧予以道破,后人将无法想象古代夜行衣靠妙用何在矣。

  复次,书中又提到形似铁蛋的“英雄胆”,亦即俗称“铁胆”的玩艺;做为暗器使用时,极为霸道,威力无比!据云:“那铁蛋大如鸡卵,光滑而精圆,玩弄于手掌之中,如珠走玉盘。寻常人所玩皆二枚,每枚重约四五两,最能使指掌增劲;名英雄胆,亦名英雄弹,急时可作暗器用。其意盖谓有此在手,能壮英雄之胆也;形类弹丸,故亦名英雄弹。”(见原书第十六回)

  不肖生言不轻发,语多有据;既知其然,复知其所以然,于此又得一明证。

  在江湖识见方面,尤以演叙千里驹与御马术之深入浅出,发人深省。事见原书第廿回,“神拳”金光祖降伏“乌云盖雪”宝马一折。据称此马“遍身头尾,漆也似的乌黑;只有四条腿齐膝以下,雪一般的白”,因以得名。这种千里马跑起来,奋鬣扬蹄,追风逐电,固不待言。问题是:龙驹多性烈力猛,如何控缰驾驭方保无虞?

  作者以自己善御烈马之经验心得,借金光祖之口指出:“这畜牲欢喜窜高跳远,万不可拿出平常骑马的身法、手法来想将它勒住,一勒就坏(事)了!像这样的好马,你骑在它背上,须得将你自己的性命,完全付托给它……越是顺着它的性子,越不会出乱子。它虽是畜牲,然它若自顾没窜高跳远的能耐,你就打它,它也不肯窜跳。这畜牲能窜一丈三、四尺高,能跳二丈来远。你须记取,它窜高的时候,你的身体须往后仰;等它前脚已起、后脚用力的时候,你的身体便向前略栽,它才不觉吃力。”

  此外,复强调这千里马偶有“就地打滚”的毛病;但见它头一低,两只马耳同时朝前倒下,就得赶快把石尖“往它前腿缝里一插”,便能制住。

  据平江不肖生说,后来南京办劝业会时,金光祖之子金禄堂将此马骑去,曾和火车比赛谁快;结果“十里之内,火车真个追这马不上”!当时脍炙人口,传为美谈。可见这“乌云盖雪”是真有其马,并非子虚。

  笔者以为,不肖生写如何驾驭千里马一节,实暗寓“以马喻人”之意。善御者对千里马尚须“因势利导”,何况在上位者对不羁之才乎!

  结论:但开风气不为师

  总之,《近代侠义英雄传》是一座武侠宝库;凡所言武功技击、江湖门道,均足堪垂范后世武侠小说。特别是不肖生目击身经时代变局,有感而发;明为清末游侠立传,实为民初社会人心向背作见证。故全书颂扬民族气节,表彰侠烈精神;对于“强国必须强种,强种必须强身”的命题,尤三致意焉。

  当然,以今人的眼光来看,不肖生小说与其后“旧派”各大家一样,均犯了“独白说书”的通病,往往下笔千言不能自休。但因这是受到时代的局限(如清末民初社会盛行说评书)所致,人皆习以为常,也就无须深异了。惟以一部标榜写实的“武侠传记文学”而言,本书难免亦有若干美中不足之处,值得深究:

  (一)作者于开卷语及第四回中,两写谭嗣同从容就义,笔法繁简不一,却单单漏掉另一个英雄好汉,此即“通臂猿”胡七。据众多野史、掌故其前人笔记所载,胡七本名胡致廷,与大刀王五等十七人结为拜把兄弟;其认识谭嗣同且在王五之前。据说谭氏曾向胡七学打太极拳及形意拳,及其又想学使单刀,方由胡七之介与王五订交。在戊戌政变前夕,王五、胡七两侠客赶到谭府,力劝谭嗣同逃走,并愿相随保护;争奈嗣同不从,欲以身殉新政,二侠叹息而去。无论此一说法确否,“通臂猿”胡七实为传说中活灵活现的江湖好汉;不肖生岂昧无所闻乎?舍此不述,殊令本书为之减色。

  (二)作者于第四十四回写“王五殉名”,笔墨颇嫌草率。据霍元甲之孙霍文亭记其先祖遗事说,王五在“八国联军”攻陷北京时,为救惨遭淫辱之妇女而遭乱兵开枪打死,其后并被枭首示众。霍元甲得讯,悲恸欲绝,乃与王五家近邻好友刘鹗(即《老残游记》作者),设法将其头连夜盗出,合体掩埋。此一事实有血有泪,正可大书特书;惜作者未能据此发挥,令人遗憾之至。

  (三)作者从第七十一回起,速写霍元甲三打“东海赵”,又叙其师父张文达赶来报仇比武种种,似煞有介事。惟据霍文亭所云,“东海赵”乃霍元甲之友,张文达为霍元甲之徒(另一人是刘振声)。清宣统元年(一九○九年),英国大力士奥比音在上海张氏味莼园摆擂台,侮辱中国人;霍元甲不愤,亦在张园设台邀斗,奥比音惧其威名,乃溜之乎也。由于此事业已造成轰动,霍氏不欲使国人失望;遂与刘、张、赵等商议,假戏真做,由自己人来一次擂台比武。惜不肖生未详察虚实,以道听途说耳食之言为真,致生舛误。由此可见,记实之作不易为也。

  此外,复就民初一般所谓“武侠小说”而论,本书之取材与体例亦有驳杂不纯之病。

  笔者以为,不肖生将平生足迹所至、道听途说的若干乡野奇闻,或是江湖术士“装神弄鬼”行径一并写入,遂使原本是彰显近代侠义的写实文学作品,无端染上一层“神秘”

  色彩,似乎不尽相宜。惟据称当时确有许多怪异传闻存在──况以中国之大,无奇不有乎!

  虽然如此,但《近代侠义英雄传》偶叙这类术士虚妄之事,却总以破除迷信、用昭炯戒为目的,因而深具警世作用;较其前此所作《江湖奇侠传》之立意、内容高出不知凡几。洵为得风气之先的武侠小说经典作品!

  可惜平江向氏的苦心孤诣,并未能促使世人猛省──中国何以是“东亚病夫”?由是后来晚出的武侠小说家仅取其“技击”部分发扬蹈厉,而置其“微言大义”于不顾。

  抚今思昔,宁不慨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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