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法字伯度,汉中南郑人也。博通群书,性刚而有节。
和帝永元九年,应贤艮方正对策。除博士,迁侍中、光禄大夫。岁余,上疏以为朝政苛碎,违永平、建初故事;宦官权重,椒房宠盛,又讥史官记事不实,后世有识,寻功计德,必不明信。坐失旨,下有司,免为庶人,还乡里,杜门自守。
故人儒生时有侯之者,言谈之次,问其不合上意之由,法未尝应对。友人固问之,法曰:“鄙夫可与事君乎哉?敬患失之,无所不至。孟子有言:‘夫仁者如射,正己而后发。发而不中,不怨胜己者,反诸身而已矣。’”
在家八年,征拜议郎、谏议大夫,正言极辞,无改于旧。出为汝南太守,政有声迹。后归乡里,卒于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