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几年来陆小凤都没有赌过钱,他本是个赌徒,六七岁的时候已经会玩骰子。
到了十六七岁时,所有郎中的手法,他都已无一不精,铅骰子、水银骰子,碗下面装磁石的铁骰子,在他眼中看来,都只不过小孩玩的把戏。
普普通通的六粒骰子,到了他手里,就好像变成了活的,而且很听话,他若要全红,骰子绝不会现出一个黑点来。
赌就跟酒一样,对浪子们来说,不但是种发泄,也是他们谋生方法的一种。
最近他没有赌,并不是因为他赢得太多,已没有人敢跟他赌,而是因为他自己觉得这种事对他已完全没有刺激!
他当然也用不着靠这种方法来谋生,所以他能去寻找更大的刺激。
可是现在的情况却不同了,他想留在这里,就得要有赚大钱的本事。
现在他好像已不能不留在这里,而这里惟一能赚到大钱的机会好像就在这三粒骰子上。
庄家反抓起骰子,在大碗边敲得叮叮直响,大声叫:“快下注,下得越大越好。”
陆小凤忽然道:“这一注我押五百两。”
他虽然没有五百两,可是他有把握一定不会输的。
可惜别人对他却没有这么大的信心,庄家冷冷地瞟了他一眼,道:“我怎么还没有看见你的五百两?”
陆小凤道:“因为我还没有拿出来。”
庄家道:“我们这里的规矩,要看见银子才算数。”
陆小凤只有拿出来了,拿出了那柄用夜壶改成的刀。
庄家道:“你用这把刀押五百两?”
陆小凤道:“嗯。”
庄家道:“我好像看不出这刀能值五百两。”
陆小凤道:“你看不出,只因为你从来没有看见过这样的刀。”
庄家道:“这把刀很特别?”
陆小凤道:“特别极了。”
庄家道:“有什么特别?”
陆小凤道:“这把刀是用夜壶改成的。”
他自己忍不住笑了,别的人却没有笑,在这里赌钱的六个人,身份性别年纪虽然都不同,却有一点相同的地方!每个人都显得出奇的冷静,连笑都不笑。
大家都冷冷地看着他,眼色就像是在看着个小丑一样。
羞刀难入鞘,陆小凤再想将这把刀收回去也很难了。
他正不知道该怎么下台,忽然看见一只手,推着五百两银子过来,拿起了他的刀。
一只很好看的手,手指纤长而有力,虽然有点像男人的手,却还是很美。
陆小凤吐出口气,感激的看了她一眼,笑道:“总算有人识货的。”
沙曼冷冷道:“我若识货,就不会借这五百两给你了。”
她脸上全无表情:“我借给你,只不过你好像替我带来点运气,这一注我又押得特别多,所以不想让你走而已。”
赌徒们本是最现实的,她看来正是个标准的赌徒。
庄家低喝一声:“统杀!”
骰子掷在碗里,两个都是六点,还有一点仍在不停地滚。
庄家叫“六”,别的人叫“么”,陆小凤却知道掷出来的一定是三点。
因为他已将两根手指按在桌面下,他对自己这两根手指一向很有信心。
他实在希望庄家输一点。这个人看来输得起。
骰子停下来,果然是三点。
三点已不算太少,居然有两个人连三点都赶不出,轮到沙曼时,掷出来的又是六。
她输不起,她已经连首饰都押了出去。
陆小凤这两根手指,不但能夹住闪电般刺来的一剑,有时也能让一粒滚动的骰子在他想要的那个点子上停下来。
他对自己这种做法并不觉得惭愧!让能输得起的人,输一点给输不起的人,这并没有什么不对。
现在骰子已到了他手里,他只想要一对三,一个四。
四点赢三点,赢得恰到好处,也不引人注意。
他当然用不着别人的手在桌下帮忙,虽然他已久疏练习,可是骰子一定还会听他话的。
他有把握,绝对有把握。